>> 影视创作与表演
指文学、美术创造和表演艺术(如戏剧、戏曲、歌舞、音乐、舞蹈、曲艺、杂技、马戏、木偶、皮影等表演艺术)等活动。
包括:
—文学(含电影、电视剧剧本)、音乐、歌曲、舞蹈、戏曲、曲艺等的创作;
—美术(绘画、雕塑)、工艺品、书法、篆刻等的艺术创作;
—编导、演员的表演、创作活动(含专门从事歌舞厅的演出);
—剧务、舞台美工、服装道具、灯光音响等活动;
—民族艺术创作;
—其他未列明的文艺创作、表演及辅助活动。
不包括:
—服装、摄影、广告、艺术等模特的表演活动,列入7499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广告艺术创作(广告业);
—摄影艺术创作(摄影扩印服务);
—工艺品制造生产(工艺美术品制造)的相关行业类别中;
—商业用美术设计(其他专业技术服务);
—单纯为演员个人的外型包装设计(与演出无关)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为艺术家、演员的个人代理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专业艺术人员、团体的演出、交流、大赛的组织、策划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为艺术作品、剧本、剧目、舞蹈、歌曲、戏曲、演出等做代理的活动(文化艺术经纪代理);
—演出公司的活动(文化艺术经纪代理)。
指对具有历史、文化、艺术、科学价值,并经有关部门鉴定,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活动;对我国语言、文字、民间文化艺术、民俗等非物质遗产的文化保护和管理活动。
包括:
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具有代表性、纪念性的建筑物的保护(含革命遗址、纪念碑、名人故居);
—寺庙、清真寺、教堂及各种祠、堂、碑遗址的保护;
—古文化遗址、古墓地、古建筑、石窟寺、石刻等的保护;
—民族语言、文字遗产保护;
—民间艺术(民间传说、神话、歌谣、故事、音乐、舞蹈、戏曲、曲艺、皮影、绘画、剪纸等)遗产保护;
—民间、民俗传统活动(传统节日、庆典、民族艺术活动、民族体育活动等)遗产保护;
—民族制作(建筑风格、服饰、家具、木器、陶器、铜器等)遗产保护;
—其他未列明的文物与文化保护。
指文艺、影视、音像中介公司的经纪代理活动。本类仅包括对文艺作品、节目、影片、剧目以及文艺单位、组织、剧团的创作、演出、展览等的经纪代理活动,不包括对艺术家、演员个人的经纪代理活动。
包括:
—电影发行经纪代理;
—与电视剧、电视节目有关的经纪代理;
—戏剧、戏曲、唱歌、舞蹈、音乐、舞蹈、曲艺、杂技等演出的经纪代理;
—美术作品展览经纪人活动;
—音像出版代理活动;
—文学艺术作品出版、发行经纪代理;
—民间艺术表演经纪代理;
—娱乐性文艺演出的经纪代理;
—艺术表演、展览等项目的引进、出境的经纪代理;
—各种以经纪代理为主的演出公司;
—其他未列明的艺术演出、展览、出版、发行等经纪代理。
不包括:
—作家、艺术家个人的经纪人代理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影视演员经纪人代理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歌唱演员经纪人代理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模特演员经纪人代理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演员推荐、选派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出版和著作权代理活动(知识产权服务);
—为文艺演出、晚会、艺术节、大赛等进行策划、组织活动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;
—为演员个人形象包装设计活动(与演出无关)(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)。